2010年6月22日 星期二

中華民國,是否為盜匪暴力-叛亂集團?

台灣有合法政權嗎?台灣有合法總統嗎?為何全世界都不承認?連共產黨也不承認馬英九?.. 而且承認台灣,不承認中華民國的群眾,卻已經高達 70% .. 連警察也逮捕帶國旗人,李登輝說中華民國不存在,要如何驗證真偽?.. 這點,我們必須從孫文,最基本 [民主原理]..從 [基礎原理],從小學常識,重新檢討,找出孫文的論述,最原始,最初參考,來源文件...

依據林肯蓋提斯堡宣言:
http://simple.wikipedia.org/wiki/Gettysburg_Address

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Gettysburg_Address

美國獨立後,為了黑人的人權,美國同胞們,抓對廝殺,才轉變為民主政體。民主政體,最重要一句宣示,就是:
government "of the people, by the people, for the people"

這句話,被孫文所引用,這通常被翻譯為 "民有,民治,民享"(三民主義)。 可是等等~~ 華人詐術,向來從字典開始變造,先查證國際辭典,看林肯的 Wiki 到底是演講,還是嚴正宣告?...

字典定義 Address: (http://dictionary.reference.com/browse/address).. [正式的宣告或文書聲明,通常是嚴肅正式,面對,專向特定群眾,例如總統就經濟狀況的昭告].. 依照原文字典.. 林肯是 "昭告天下,對國民宣誓"..用在民權革命,是保證流血,絕對開戰!!.. 不像是毛派媒體常用的-演說,投訴,放話.. 例如,陳前總統的宣導/ 法案/ 政令.. 統媒從來都以 [放話] 來暗示 [放屁]..

就以上林肯標準,也可以用來檢驗,所謂 [開羅宣言] 是否 [美/英] 也為 [台/蔣] 而開戰,犧牲?.. 我們發現.根本沒有!!.. 就連簽名都不肯.[開羅會議] 根本是個新聞稿,連備忘錄都不是,更不是意願書.. 絕對別談條約了.. 所以正確翻譯.. 是-[開羅放話]-搞笑,放屁...

難怪華府噴水池,有林肯坐像,卻沒有華盛頓。因為華盛頓,是軍政府,沒有民主。好啦!!....

下方檢驗國民黨政權-[在台灣],和孫文的 [三民] 是否合法,是否符合蓋提斯堡宣言,民主政權資格~~

1.> 合法民主政權,第一先決條件 "of the people".. 根據英文法,裡面有個定冠詞 "-The-" 意思是指特定的人,而不是全世界的人民,排除 [境外百姓],[他國百姓]。 "The People" 通常翻譯為,當地老百姓,居民。因此民主政權,合法的 [先決條件]-"of the people" 是指由 "當地老百姓,所組成的政府",而不是 [外來政權] 所組成.. [不及格-1]

2.> 合法民主政權,第二先決條件 "by the people" 被翻譯成 "民治" 但直接翻譯,是 "由當地百姓"(立法治理)。因此合法政權,必須由當地百姓,制定憲法,而不是 [-外來憲法-].. [不及格-2]

3.> 合法民主政權,被百姓核准,享用-[治權 "for the people"]-這部分,被黨國毛派翻譯成 "民享" 但直接翻譯,是 ["為當地百姓"(依法服務)] 的 [治理權]-其條件是.."[如果]" 前面兩個先決條件,符合之後,黨國毛派,才有資格 "黨享-官享-匪享" 強迫人民~~ 要你的命(軍-殺人),要你的錢(公-套牢-收稅),要你的腦袋(教-洗腦).. [不及格-3]

一但不符合 1.> 2.> 條件,該政權就是-["非法"(百姓尚未制定憲法)],軍公教,就是暴力集團。 [1.2.3.項],全部不及格的 [盜匪組織] 所主持的選舉,當然.. 一概無效,法官,自始無效,軍警,自始非法...

以上,蓋提斯堡宣言,果然法理清晰,引據嚴正,可作為檢驗政府,是否為盜匪叛亂組織,的無限上罡,絕不容挑戰...

2010年6月19日 星期六

中華民國受刑人,應當全部釋放。


這個重大議題,同樣必須從國際字典,拆穿謊言,連根拔毒。

民主國家,由陪審團判決,而不是法官判決... 但是等等... 世界上,有所謂 [陪審團]嗎?

民主國,無論國號叫 [民國 /人民共和國],在國際上公認 [民主政府] 只不過是 [執政團隊],是依法行政的 [公僕/奴才],只能執行日常政務。政黨在 [民主國] 必須依政黨比例,取得立法資格,完成立法,才能依法行政,實現政見。
政黨是 [人民團體] 因此須 [黨政分離] 不得干涉行政

民主國所謂的 [陪審團],是以盲目抽籤指方式,指定公民處理(司法)公務。其所處理的面向,是基於社會習慣道德觀,行為面,來裁定各項 "Matter of fact" 以主觀認定,裁決被告,是否 "Guilty" 。法官頂多只有行政(裁量)權,只能裁量 [程序],干涉程序正義,沒有 [審判權],只能依法宣佈 (sentence) 判決 駐.1。

漢文字典所謂 [陪審團-jury],查閱 dictionary.reference.com/browse/jury (註.2) :
[一群人經過宣誓,對於官方給定的問題,做出結論性判決裁定]。
21 世紀字典-9.:[The jury has rendered its verdict 陪審團正式宣佈其判決]。

字典證明:所謂 [陪審團] 其工作是 [主審]。


對於人民所組成的司法 [審查團],法官沒有權力,干擾司法判決。對於審查團,求處死刑,或當庭釋放,法官只能從法律面,給予建議,卻無力干涉 [事實審] 裁決。因此正確翻譯是 "司法主審團" 簡稱 "主審團"。而法官僅能 [陪伴於行政程序中],保持行政中立,因此法官角色,其正確翻譯為 [陪審行政代表]。

法官所能處理的,都是 "Matter of law"(規律定律) 其職能是依據 [法典/判例] 來執行 [程序上的行政] 法官只擁有,行政上的裁量權,像發言權。其代表法典,裁定適法性問題,是個來自 [法條國度] 上的代表。在宣判上,法官必須服從 [主審團] 的判決。

從美國影片可以見到,在量刑上,即使法官有 [法典/判例] 等參考作為支持,但那是 [紀錄/歷史],不影響本案所發生 [事實] 審定。

法官只扮演一個 [法律機器/ 殿堂代表/ 框架結構/ 服務者/ 經理人] 的身分,無法脫離 [公僕/ 奴才/ 國家機器/ 法條代表] 的身分。對於一審 [審查團/事實(審)] 的認定必須絕對 [服從/執行]。

至於二審(上訴)以上,是當 [法律本身] 發生疑慮,衝突誤用,產生矛盾時.. 辯方律師,認為影響判決品質,才會提起上訴。歐美國家,打到三審案例很少,三審須由大法官,精確解釋各法典:民法,刑法,專利法.. 本身的定義,作為以後,解釋疑慮的判例。

一審是 -"審理事實",到二審以上,是法律審,像檢查文書,審理法條誤用。例如 [舉證責任被反置](註.3) 在國外人人是專家,因此翻案機會很小,絕對沒有蘇建和案,二審三審互踢 132 個法官 18 年判決,有五千個意見,十萬個可能,百萬個大概,千萬個或許... 而且都是深藍年輕法官,純練刀,訓練冷血惡犬,愚蠢驕傲泯滅人性專用..

當 ROC 的 [立法委員] 本身利益糾葛,敗國亂政,法條衝突萬端,法律不只是廢物,也是黑道貪污護身符,黃牛索賄,吞食台灣的天堂。好在 [the Gettysburg Address] 可用於驗證,宣告 ROC 政權的非法性,尤其台灣關係法... 明文證實 ROC 為非法暴力,流氓叛亂集團,完全不須予以承認,不只是聯合國而已.. 此立論的嚴正性,不但奠基於人民未制定憲法,更立論於法官獨裁審判的違法荒謬性。

答案出現:過去中華民國,未經事實審定,只經過檢查體系,由法官獨裁宣判,所有的判例,是自始無效

因此,監獄裡面,所有罪犯,得逕行索求 ROC 賠償,所有判例,都不是事實審,自始非法,自始無效.. 現存所有判例文書,將來可以作為告發 [所謂中華民國法官] 起訴個人的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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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.1 sentence:an authoriative decision; <<-- 經由權力者,授權的決定.. 例如經由author 授與權力(authorise)或,經由審判團,授權的判決 (authoritative judgment)。原文中,權力是經由授權取得,相對於漢文字典:獨裁,當局,官方,權威,這類缺乏權力來源華人字眼,只不過是特例,例如 authoritarian 的原意是指凡事授權(授權制,獨裁.. 但本文是討論民主國)。因此 sentence 是依據 [陪審團授權] 的宣告,並不是當局法官,權威獨裁判決。畢竟法官在民主國,不過是公僕奴才。漢文字典,部分的障眼法,是採用(獨裁)特例,來遮蓋全部解釋,割除整個 [授權體系](民主)。

註.2
1.a group of persons sworn to render a verdict or true answer on a question or questions officially submitted to them.
2.such a group selected according to law and sworn to inquire into or determine the facts concerning a cause or an accusation submitted to them and to render a verdict to a court.

註.3 舉證反置,舉例:馬英九為女兒刷卡,特支報稅,買玩具內褲,巧克力光碟, 美國綠卡,或者盜匪手中的記號鈔票,都是公訴罪,必須由馬英九親自證實清白,由盜匪證明鈔票合法,[人民/警察] 沒有義務舉證。
至於馬英九是否 "Guilty" 本文舉證須由 [人民審查團]調查 "Matter of fact" 交由人民公審,認定事實 Guilty-"Yes/No" 由審查員,舉牌判決。
但反過來的例子.. 你很有錢,證明你是小偷,則舉證責任,在檢察官,而不是人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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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 2006 Yam 貼文,已經被共黨媒體刪除,說明量刑上,需要 [人民審查] 的理由。

馬英九:公款進入口袋,只是溢領~~
強姦犯:抽送僅是形式,老二拔出來就沒罪~~

宋楚瑜:興票只是公款放口袋,還錢就無罪。
強姦犯:射精只是不小心,射對方嘴巴就無罪。

馬英九:對啊!!~~ 我口袋錢,沒花完,不算侵占公款。

陳水扁:握個手,攀交情,你要發票幹什麼?
妓女:陳總統強姦~~!! 我有證據~~!! 陳總統強姦~~!!

詹龍欄:對對對~~ 我只是拿槍放倒別人,玩玩遊戲,有什了不起?

2010年6月16日 星期三

台灣人請合作,統一戰線,一致對外!!??...

以上是陳菊曾經說過的話,尤其每逢黨務,或黨內初選,高唱-[合作,犧牲,統戰]-對抗馬政府的人,特別多..

[統一戰線] 指導方針,最早來自- 蘇維埃社會主義-[共產國際]-的大戰略。目前主要支持者,是中國共產黨。
[共產國際] 的目標是 [瓦解資本主義] 利用自由 [顛覆民主國家] 支援共黨獨立革命組織。其膜拜的英雄人物,叫-[切,格瓦拉],見陳菊的右肩上方。

統戰戰術-造成了台灣人,無論在國會/ 五都/ 軍公教/ 黨,政,軍,特/ 政府機關行號/ 幾乎全部出局的現象..

而中共的 [統一戰線] 最簡約公式,定義為:[拉攏次要敵人,打擊主要敵人]。此戰略,用於顛覆,作亂,統治社會團體,極度有效,不論 [公司/組織/辦公室] 連美國都逃不掉。

此定義中的次要敵人是指,只要能 [在敵人陣營,製造矛盾對立的次要團體],都是定義中,應該拉攏的次要敵人。

因此,在族群-[猶太/黑人/原住/客家],法人-[佛教/基督/慈善/學術/上市],結社-[黑道/軍公教/農漁會/政黨/幫派/毒販],都是蘇維埃共產黨,極力 [臥底/拉攏/扶植] 對像。利用民主,寄生於民主,利用自由,來顛覆民主。

其主要工作,是主導次要敵人(族群),發動 [欺壓/掠奪] 主要敵人(族群) 的 [財富/人權] 製造 [矛盾/對立/衝突]。然後不斷挑釁宣揚,反控 [被欺壓主要敵人(族群)] 才是製造族群 [對立/矛盾/分化] 直到對方膽怯閉嘴,以 [客家/外省] 一顆子彈,控制 2000萬人,上方毛共賤招,實施行動舉例如下.. 。

戰術 1.> 違憲種族歧視, 山地加分,中國人加分,外國人僑生加分 [客家/外省/山地] 圍殺台灣學生,圍堵台灣公職人。
戰術 2.> 違憲職業歧視,軍公教加分,免稅(註1.) 寄生 60 年,不繳一毛稅金,欺壓掠奪台灣人。
戰術 3.> 違憲性別歧視,婦女保障名額,[山地] 保障名額,加強分化對立,以 [山地/客家/婦女/華客]預算,掠奪台灣人。
戰術 4.> 族群分化,勢力分化,利益分化,沿用日本分化戰術,切割出容易控制,千人以下社區,掛名獨立種族,不斷在螢光目前招搖,一顆鼻屎放大千萬倍,五族九族十族.. 越多越好.. 來消滅佔 90% 的主要族群 [平埔阿美族] 迷惑欺騙,使 95% 台灣人疏離,孤立,一顆子彈,控制百萬人的技巧。
戰術 5.> 股市加權,以總市值,假冒指數,外匯只出不入,只騙不賺,不生一粒米糧,不繳一毛稅金。
戰術 6.> 公共媒傳,嚴禁台灣人的正面形象,只核准吹捧中國的節目 100% 佔據螢光幕。台灣演員,必須是下流,八卦,妓女,艋舺,流氓,沒營養,痴呆,康丁,開喜,阿匹婆,素珠,痞子,百次重播 [超級市民] 洗腦,醜陋形象,才能獲准上台,醜陋中國七先生的倪敏然,當然必須死... 這裡談的是通例,鐵律,執行面... 不談個別案例。

當你要求 [國民黨毛棍份子] 守法:例如要求軍公教,遵守立國根本大法... 請毛棍繳稅,當年就有在議會破口大罵 [製造族群對立] 者,此人就是毛棍身分。

統戰戰術的擬定,規則很簡單:先為少數族群, 製造假想敵人,例如:山地人 <--> 漢人, 客家人 <--> 福佬人,五族,九族十族.. 雖然這很可笑,因為台灣本地,自古不存在漢人,只有 [阿美平埔人],只因衣飾買賣,裝扮有點漢化而已。至於福佬人,更為可笑,因為本地所謂福建人,蒙古客家人種,幾乎都是最近 60年前才來的 (註.2) 蒙古種-馬氏新台灣人,在此之前,台灣從未存在漢人(林媽利研究)。
家父也描述,在日本政府之前祖父說過,滿清佔據時,幾乎每一戶台北本地人家,都描述祖先靈位,是遇上大洪水,意外獲得中國福建 神主牌的故事,據此而改從漢姓。這明顯羞於認祖為蕃,能可造假,半路認祖。這是敗在華客統戰 [人少蕃多] 的歧視謊言。
華客只要能統一戰線,令台灣人聽命指揮,實施 [殺/套/洗],再天大的謊言,都是小小欺敵戰術。例如台灣土地公(地基主),就是華客官府,謠言顛覆,欺騙恐嚇,引導台灣族群互砍,莫名被砍死,被佔據的 [平埔阿美地主] 就是 [地基主],漢人怕子孫知道醜聞,就改名 [地基子],覺得不妥,又改名 [土地公] 撤底塗銷,華客骯髒血腥,下流的往事。

統戰最後的收割,就是殺狗(阿扁),次要敵人,變成主要敵人,先殺有槍械,不管黨政軍,名人議員村里長,流氓角頭,再殺意見領袖,不管商人,牧師,中台,長老,佛光,慈濟,幕斯林,喇嘛,佛教徒法輪功.. 殺!!..殺!!.殺!!..

然而 [真正台灣人] 原生的黨外,只有江鵬堅,黃信介,美麗島系,在蔣氏軍政府中,走議會路線,溫和訴求民主。被來自國民黨內部,的新潮流(毛系)寄生,走農工群眾路線,以傳統共產黨革命,執行暴力顛覆蔣氏政權,[親新潮/泛新潮]-包括了蘇貞昌,陳水扁,林濁水,邱義仁,陳菊... 由客家人控制 95% 民進黨權力之後,再高唱無派系,無偏見,由蔡英文 [統一戰線],消滅本土勢力。雷震案中,蔣介石的指證,其實正確無誤,國共媒體正在漂白扶正當中。其他像許信良,中華統一促進黨的林正杰,施明德,其基本信念,也都是走 [切.格瓦拉] 的 [革命/顛覆/統一]。

以上調查結論:最大統戰族群,是客家人... 名單再提示.. 客家總統... 扁/李/蘇貞昌.. 一脈相傳。
台灣人黨主席,黃信介,施明德,林義雄,謝長廷... 下場不是死亡,遭到殺害.. 就是被放逐...

雖然從陳水扁開始,台灣人開始敗退.. 但整個轉戾點,還是利用謝長廷,謀取總統大位的野心,引進大量客家人控制黨務,最後敗北,遭到放逐。謝長廷這個失敗野心家,還成立影子政府戀棧,自我安慰,變成控制台灣輿論的邊際垃圾工具.. 用來表演 [藍綠對抗]丑戲 (註.3)要求台灣人... [犧牲/合作/ 退讓/ 統一戰線] .....

此後民進黨主席,由客家人 ,依序從陳水扁,蘇貞昌,游錫坤,蔡英文把持..
民進黨塞滿客家權貴.. 柯建銘,李應元,羅文嘉.. 台灣人殘餘勢力,被消滅殆盡....。

五都提名,全部客家人:北市客家蘇貞昌,大台北客家蔡英文,台中市客家蘇嘉全,台南賴清德(賴姓多數客家),高雄客家陳菊,葉菊蘭...

國民黨主席:李登輝,連戰,吳伯雄,馬英九... 不是外省,就是客家.. 台灣人免談。
台灣首富:苗栗蔡家,鴻海郭家.. 不是外省,就是客家.. 台灣人免談。
猶太客家:彭淮南,劉泰英,苗栗國泰蔡萬霖... 客家控制金融,台灣人免談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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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.1 美國軍公教都必須繳稅,世界通例,女性參政服役,都沒有特權保障名額,優惠加分。只有中國人,軍公教(殺/套/洗腦) 終生不生產一粒米糧,不繳一毛稅金,徹底寄生,只懂仇恨意識,權謀屠殺,終生富貴。實際上台灣進步,財富建設,全部來自 [美國/日本] 產業外匯,中國匪黨,只懂貪污,偷竊壓榨,談不上一毛貢獻。

註.2
http://www.taiwannation.com.tw/topic015.htm
http://taup.yam.org.tw/PEOPLE/961117-4.htm

註.3 台灣政壇,只有紅黑,沒有藍綠.. 本文已經部分查證,其餘也請台灣人,努力查證貼文。